丙式車體險/車碰車險之詳細注意事項 (更正無牌照車輛項目)

為了節省汽車保險的保費,我想很多人都跟我一樣,除了第三人責任險、竊盜險等保險之外,跟自己車輛理賠息息相關的車體險部分,就只保了丙式車體險,也就是俗稱的車碰車險。大家都知道丙式車體險顧名思義,只理賠車與車之間的碰撞,但到底怎樣的情況下是可以理賠怎樣是不行的,以及怎樣安全駕車,就是本篇文章的探討重點。

丙式車險俗稱車碰車險,顧名思義,只有兩車在碰撞時才賠會自己的車 (賠對方的車是第三責任財損險,所以不再此討論範圍內),以下我列出比較常見的不賠狀況:
  1. 由於丙式車體險在車禍時都需要有憲警單位到場處理,並以憲警單位的資料作為理賠的重要依據資料,因此如果沒有報警的則一律不予理賠。若自己撞到其他車卻逃逸的話,也是不賠的 (都要逃逸了更不可能報警處理了吧)。
  2. 如過車禍對方逃逸且無法確認對方身分,則不理賠;但若經憲警調查屬實者,則可以理賠。不過這個部份各家保險公司並沒有寫得很清楚,憲警單位只要知道是和哪輛車發生車禍就賠,還是要確認到對方的車號才賠,這點還有待釐清。
  3. 與沒掛牌之車輛發生車禍,比方說三輪車、輕型電動機車、搬運車、推高機、耕耘機、腳踏車、輪椅等,都是不理賠的。比較要注意的是無牌照的電動機車,常不遵守交通規則,而這類的交通工具越來越多了,所以要特別小心。
  4. 如果對方的車牌已遭吊銷,或是已無車牌,甚至已辦理報廢,非法掛上其他車輛或偽造假車牌駕駛,理論上也是無法理賠的。
  5. 因為閃避、失控而自行撞擊非汽機車的物品,比方說安全島、變電箱、電線桿、花台、山壁、護欄等 (但這個乙式車體險可以賠,但也需報警處理)。
  6. 第三人之非善意行為,例如停放路旁車輛遭到破壞或刮損 (但這個甲式車體險可以賠)。
  7. 其他的天災人禍例如颱風、地震、淹水、爆炸、被拋落物擊中 (但可以投保其他保險)。
  8. 非直接撞擊車輛,比方說撞到電線桿、而電線桿則非去撞到另一輛車,則車體險不賠自己的車。但是如果是車輛是先撞擊了山壁,反彈回來又去撞擊其他車輛,因為也算是有直接碰觸其他車輛,則可以理賠,但僅限理賠與其他車輛撞擊的部分,撞山壁的部分仍不賠償。但如果順序相反者賠不賠,則還要詢問保險公司了。
  9. 將車出租、授權或借給他人 (3等親外) 使用 (權利車),不賠。如果有加保限定駕駛人,在駕駛人夫妻以外的人駕駛也不賠。
  10. 因為喝酒、吸毒、飆車、競賽、測試、教練等行為所導致的車禍,也不賠。
各位應該看出問題在哪邊了,丙式保費雖然比甲式乙式便宜很多,但還是有不少狀況式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自己車輛的損傷的。

所以,針對丙式車體險的特性,小弟做出以下建議:
  1. 儘量和無牌照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也不要過度反應而變動行車路線,不僅影響交通,也增加車禍的機率。即便與這些無牌照車輛發生車禍,對自身車輛的受損也是比較小的 (對方的損失是由第三人責任險中的財損負責的,與車體險無直接關聯),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例如為了閃避小貓小狗而失控撞擊山壁之類的事情發生)。
  2. 儘量維持在自己的車道上行駛,保持自己直行的路權,不隨意變換車道。
  3. 不要以為自己的技術有多好,或是車輛的操控極限有多高,如果遇到有前方疑似有狀況就是提早放慢或踩剎車,而不是維持車速或加速從旁邊閃避而過。 
  4. 大部分的車子沒有 ESP,有的方向盤十分輕手,遇到驚嚇很容易牽動方向盤而造成失控,車輛有可能會撞擊護欄或安全島。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遇到狀況先踩剎車,方向盤未必需要有甚麼大動作,通常已足以避免車禍撞擊。這麼做的同時,也保持在自己的車道上,不僅路權在自己,也避免自己失控撞擊其他不是車輛的障礙物,反而變成有錯的人沒事,沒錯的人卻倒楣可能車輛全毀,而且因為保的是丙式車險而無法理賠。
  5. 除了避免不良駕駛,也要避免車輛失控的可能,比方說爆胎、胎紋過淺雨天開快車打水漂、不良改裝 (比方說只改短彈簧不換減震筒可能會讓車輛穩定性變差)等。 
  6. 車道選擇上,一般道路以內線為佳;如果是有車道中間安全島的路段,或是高速公路,則以中線車道為佳,儘量地保持車輛維持在車道上,儘量避免與安全島或路邊靠太近。
  7. 平時注意自己停車的地點,要注意是否有低矮的水泥柱或台階、花圃、較粗的樹枝等倒車雷達比較無法正確偵測到的物品,所以車輛如配有倒車顯影功能,比較能避免車輛在停車時意外撞擊其他障礙物。
  8. 用車或停車時儘量保持車輛在監控範圍內,比方說行駛在有較多監視錄影機的路段,或在停車場停車時選擇在錄影機的範圍內 (甚至停車時讓行車紀錄器搭配行動電源使用)。如此一來,行車如遇對方車禍肇逃時,或是停車被撞擊後逃逸等,都有助於提高追查逃逸車輛的機率。
  9. 避免並排、或在轉彎的內角處、或停車場出入口處停車,也不要和其他車輛停得太近,後視鏡要收折等,儘量降低被擦撞的機會。當然如果對方的車輛有留下來報警後,或是自追查到對方車輛是可以理賠的;但如果擦撞的人跑了又查不到、或是對方根本也不是一輛汽車,可能只是賣場的手推車、腳踏車之類的就無法透過保險,只能自己想辦法找到肇事人求償了。
  10. 也要注意路上的散落物,或是避免行駛在有著開放式車架的貨車後方,因為如果被散落物擊中、或擊中障礙物也是無法理賠的。
  11. 因為丙式車體險的理賠需要有憲警單位到場記錄處理 (乙式也是),會記錄駕駛人等資訊,因此車輛不要隨意外借給遠親或男女朋友使用;有 "限定駕駛人的" 更是要注意,駕駛人僅限登記人夫婦是可以理賠的。
  12. 針對上列的第四點-有關無牌照的車輛,恐怕很難避免,只能憑運氣祈禱對方不是無牌車輛了。
[2014年08月26日更新]
感謝兩位網友 (匿名、E.J.) 的提醒,丙式車體險只要是和其他 "車輛" 發生車禍並可獲得理賠,而這個 "車輛" 是包含沒有領牌、沒牌照的車輛,也是可以理賠的!

很抱歉我也已不記得我是如何得到這個資訊的,但是就連我到保險公司櫃台詢問,也是問到第三個人才得到答案 (前兩個都說:和無牌照車輛發生車禍自己的車應該是沒有理賠,但是我去確認一下)。而 "與無牌照車輛發生車禍時,車體險不理賠" 似乎已是舊法,因此許多保險從業人員、維修保養廠服務人員、以及許多網友、還有我,都以為現在仍是如此。

為此,我將上述含有錯誤資訊的項目加上刪除線,只是,應該已有超過一萬六千人看過這篇文章,而網頁裡卻有錯誤資訊,真是讓我覺得罪孽深重,希望沒有造成甚麼遺憾的情發生。

[2014年09月04日更新]
前幾天我特地到明台官網再次詢問,確認與無牌照車輛車禍時是有理賠的,以下是明台的答覆:
就丙式車體險的保障範圍所述,僅針對與車輛發生碰撞而產生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依目前公路法所定義之車輛包含汽車、電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您所提及的無牌照車輛(腳踏車、三輪車或電動機車)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將之歸類為慢車,故不慎與之發生碰撞時仍屬丙式車體險賠付範圍,保險公司仍需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若您仍有其他理賠上的問題,歡迎再來電詢問,謝謝。
明台產物保險 問題意見 客戶反應

留言

  1. 很實用的資訊,感謝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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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整理的超好!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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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您好,請問這是您自己的經驗嗎?
    丙式車體險主險載明: 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發生碰撞..
    根據公路法第二條第九款,道路安全規則第六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條第八款及第69條, 定義寫明"車輛"包含腳踏車、電動腳踏車、電動車、三輪車及獸力車等慢車喔..
    以上您可能要查明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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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先,感謝您的提醒!

      上述雖然不是我的實際經驗,但主要是我去年依照明台產物保險-丙式車體險的 "不保事項" 條文中所列出的分享內容,上面的確註明無牌照車輛是不理賠的,所以應該沒有錯才對。

      但是,我現在上網查詢同樣的條文,發現 "無牌照車輛不予理賠"的條文似乎不見了,所以我想找看看以前的要保書還有沒有在,或是我跑一趟保險公司詢問,看是否在這一年間保險法規有修改過,因為我看大部分保險公司的這條內容也似乎都消失了。

      待我確認後再更新上來,再次感謝您的提醒。如果真的改成無牌照車倆也可以理賠的話,開車壓力可以小許多,畢竟路上有太多無牌照或掛上假牌照的車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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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您好,在您的敘述,假若在不保事項中有載明"需牌照",那的確法律效益會大一點...
      不過依照國內法律位階來看,行政法是大於公司法的,假如保險主條文中仍寫"車輛",則車輛的定義就必須以行政法令解釋之, 且依保險法54條: 有疑義應為對被保險人有利之解釋, 也就是假如保險人懂法律, 在此車輛認定上, 是立於不敗之地..

      其實我也是剛與一台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修車費粗估達三萬多,我的車險保的是第一產物丙式車體險, 在條文中全部都是寫明與"車輛"發生碰撞,並無任何需要牌照或其他的限制, 目前因為星期六日放假, 產險公司因尚未看到事故車輛及資料,所以並未表態是否理賠, 但我車廠的理賠專員卻一直告訴我沒有陪, 須自己花費這些錢修車(或是跟對方要求理賠), 所以才上來查相關資料.

      我是認為可能因為近幾年這類電動車輛或自行車輛大量的增加,造成過多交通事故糾紛問題,所以政府及保險公會已經完善各類法條..但因為大部分的保險從業人員並沒有updata這類法律資訊,一直還停留在以往的觀念中...再加上台灣人大多都不太去了解或研究法律,多仰賴專員的解釋,造成以上誤差,因而損失自己的權益吧...

      以上是我的見解跟遇到的狀況,我這次正在進行中的案例,有後續消息,會來這邊跟您討論...也希望對大家能有幫助. (畢竟自己的利益必須自己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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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午到保險公司詢問,的確和無牌照車輛發生車禍車體險也可以可以理賠的!

      不過這似乎是舊法,因為在保險公司內,問第一和第二個人他們也不確定,憑印象是覺得不能理賠,等問到第三位負責理賠的人員,才確認是可以理賠的。

      我已將上面的資訊更新,再次感謝您的指正,幫助更多人能有更正確的保險觀念來保護自己生命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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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車廠的專員跟保險公司check了兩天,才確認有理賠,而我的專員同時也打電話來確認理賠...
      話說,腳踏車或電動車類早在2007年底就已入法,至今已經快滿7年了, 居然保險業還在狀況外, 不知是否是故意裝作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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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點,真的是有必要好好的推廣,否則很多駕駛應該都和我以前一樣,離電動機車、腳踏車、三輪車都遠遠的,原來根本就不需要那麼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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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的車子被腳踏車撞,下車詢問騎腳踏車的小孩,需不需要幫他送醫,他說不用之後就跑掉了!

    但是我請新安的業務來幫我看了之後他卻跟我說,跟腳踏車沒辦法理賠(當初沒有報警,因為學生聽到要送醫嚇到跑掉了...

    想請問這可以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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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論是和甚麼車發生車禍,沒有報警請憲警單位處理/紀錄的話,恐怕就無法理賠。

      不過,如有憲警單位能證明車禍屬實的話,也是可以理賠的。只是要如何證明,還得由您和相關單位去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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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您當下沒有拍照,及留下對方聯絡資料 (兩三天內可以要求對方事後去做筆錄), 並請警察單位確認對方與你發生擦撞, 就沒辦法符合丙式車險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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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好:我的車有車碰車險我的狀況是,我發生車禍當時懸掛的是別輛車車牌,但當時有跟警方告知有換車牌,並請家人帶原牌到場,但警方筆錄依然做懸掛車上車號,只看了家人帶來車牌確定而已,我也一樣報出險,保險公司也派人看車確定損失,也同意理賠,也批了工錢給保養場說可以維修了,並由我自己代材料加快維修速度,到時在比價將材料費退我,車修好了也批了該給我的材料費用,也傳真一份批准材料賠償金額給我,也跟我確定賠款日,但突然在賠款前4天來電說不賠了!說三連單上車號不對不賠,我說車子是你們自己派員來確定無誤,現在說我可能造假可能A牌貼B車所以不賠,他們自己派人看過車身引擎號碼,才同意維修的,現在不賠合理嗎?請問大大我有什麼辦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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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以上我列出的內容,也只是丙式車體險條款的一小部分,完整的保險內容可是有很多頁,裡面列出了很多可能有的情況,例如一定要憲警單位到場記錄等。

      您因為有報案,也有告知有換車牌,確實"憲警單位到場記錄"這點沒有問題,但警方只確認車禍情況和車號,並不會確認車輛身分(那應該是監理所的業務),所以警方也只是照實紀錄了車禍發生時的車牌,導致之後理賠有問題,也適合合理的發展。只是保險公司可能一開始疏忽沒注意到有貼牌(懸掛其他車輛車牌)的情況所以程序照常進行,可能是因為貼牌車在保險來說比較罕見。

      貼牌車之所以在保險上比較罕見,據我知道如果您是貼牌行駛,原車的牌照是會被吊銷的,也等於您在懸掛其他車輛車牌時,形同放棄了原車的身分(車號)和車險,也就沒有買車險的必要。

      我認為懸掛它牌實在已經理虧了在先了,很難再去爭取甚麼權益。但我也可能是錯的,您不要只聽我的,可以在多問看看。

      我比較意外的是,現場的警方竟然沒有開罰和吊扣牌照,照常理來說罰金四五萬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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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請問我從停車場倒車撞到正在停紅燈的車輛,
    那台車就跑了,我有檢視器畫面證實我倒車撞車,
    也有請警察開三聯單,那請問這樣車碰車可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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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光看規定,理論上應該是可以理賠的。但是,因為您提到"從停車場倒車撞到正在停紅燈的車輛",所以有可能肇責大多在你這邊,即便可以理賠,未來的保費也有可能會調漲。

      所以我會建議,如果只是三千元以內小傷,可以自費處理,不要讓保險公司留下紀錄;如果預估價錢超過四千的話,應該還是透過保險處理會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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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保險達人 請問我是直行綠燈 對方對向車道左轉 路口號誌沒左轉燈 就這樣撞上了 我還波及兩台機車跟停路邊的車輛一台 我直有一般車險 對方報丙式 請問我可以要求怎麼賠償較好 進口車回原廠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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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回覆可能已無幫助,但我想說我還是提一下我的看法,或許日後可以幫助類似情況的人。

      對方有丙式車險,所以會變成保險公司來跟你談理賠。理論上受波及的車輛應該也是一個案子來辦理。到時候維修的總金額,可能會依照肇責的比例來計算,假設警方判斷我方零肇責,則保險公司應該就是全賠;若我方有10%肇責,恐怕就會需要負擔10%的費用。

      麻煩的地方來了,也是沒有保險的一方相對弱勢的地方,我舉個誇張一點的例子,若對方是進口車假設實際上只有10萬就能修好,保險公司與車廠卻報價100萬,然後您需要負擔10%肇責,則你需要支付10萬,但其實對方車輛維修並不需要那麼多錢,保險公司等於不會虧多少錢。

      所以若本身有肇責要保護自己,就變成需要檢視報險公司所提的所有維修報價單的所有細項是否合情合理,若金額過大無法接受,恐怕就要上法庭爭取減少不合理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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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請問機車爲閃避違停車輛而摔倒且擦撞到該違停車輛,雙方有意私下和解簽訂自行理賠同時放棄日後相關民事及刑事訴訟權時,違停車輛的車主可否以自行投保的車碰車險請求保險公司理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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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抱歉我現在才注意到有提問。
      應該是不可以的,因為任何形式的和解,對保險公司來說就是會造成無法介入。

      所以,或許私下和解保險公司可能一開始不知情,但車主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自然會跟那輛機車的駕駛索取維修費,者時若有私下和解,機車車主也勢必會提出私下和解的相關文件,這時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向對方車主索取維修費"的案件就會取消,車主須自行負擔相關責任,保險公司將不會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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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請問你
    我因住院車停在醫院的停車場(免收費)出院發現車被撞,報警出理,找不到對方,(新安保險)說明,我投保是丙式車碰車,沒對方資料,保險部份,沒辦法申請(出險)我想請問你,我該怎處理?
    而如果我順利找到,對方,那我出險,會被記錄嗎?
    我該怎麼(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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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保險公司說的沒錯,因為不確定是否被車撞到,算是不明車損,需要其他比較貴的車險才理賠的範圍。
      不清楚已經發生多久了,唯一的辦法就是要找出對方,也就需要找有拍到車輛的監視器畫面,或是想把髮問看看附近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有沒有拍到相關畫面,來證明是其他車輛撞到的。但若沒有監視器畫面,很有可能就只能自認倒楣。
      丙式車體險的保費比較便宜,保障也就只能比較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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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忘記說,若本身無肇責(沒有違規停車等),出險理賠一定會有紀錄,但不會增加被記點使得隔年增加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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