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Facebook 實在很難有隱私

今天有這麼一則新聞:
隱私政策欠週全 網友發動「戒臉書日」

更新日期:2010/05/21 13:24 (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20日專電)由於不滿熱門社群網站「臉書」的使用者隱私權政策,部份網友發動31日為「戒臉書日」,到今天為止已有1萬1791人響應,承諾要跟「臉書」一刀兩斷。

「戒臉書日」(Quit Facebook Day)活動網站上的聲明寫道,號召網友拒絕使用「臉書」(Facebook)的原因,是這個熱門網站並沒有做到讓使用者方便、明白地管理有關自我隱私的個人檔案資料,而且「臉書」也讓一般使用者很難瞭解或操作個人檔案資料的保護。

聲明中寫道:「我們並不認為『臉書』對你或你的個人資料很尊重,特別是把問題放到未來發展來看的話。」

根據「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報導,使用者如果要在「臉書」上管理自己個人資料的隱私保護,大約有50個設定要操作,選項則超過170個。

報導中說,在2005年的時候,「臉書」有關使用者隱私權規範的服務條款說明只有1004字,過去5年間已逐漸增加到有5830字,有關隱私權的「常見問答」(FAQ)字數更達4萬5000字。

紐約時報說,「臉書」的2010年使用者隱私權服務條款字數已超過不包括修正案的美國憲法本文字數。

「戒臉書日」網站聲明指出,看不出「臉書」的現行策略與網路在未來朝向正面發展能夠得以一致化,「所以我們決定離開」。

到今天為止,已經有1萬1791人在「戒臉書日」網站上承諾要在5月31日這天與這個使用者人數高達4億的熱門網站說再見。
其實早在幾年前我就開始使用 FACEBOOK 了,當時 FACEBOOK 還沒有中文介面呢。而 FACEBOOK 的確連結的能力很強,很多很久沒聯繫上的同學、朋友都找的到。不過就在使用沒多久我就發現,你同時也無法阻止別人找到你。我想,人與人之間相處,難免還是會遇到不想接觸、或是頻率不對的人,也當然有可能自己的資訊也不想讓不想接觸的人知道。在 FACEBOOK 連結能力很強的同時,這種不想發生的情況其實是很有可能發生的。

由於我一直以來就滿注重網路安全的,在部落格中就刻意的、或是儘量的不去提及自己的姓名、居住地、工作等 (其實我就是怕哪天會被人肉搜索)。在我發現 FACEBOOK 難以將隱私安全設定成我希望的時候,我毫不猶豫立即的停用 FACEBOOK 帳號。而不只有我這樣,計為比較注重隱私、又對網路比較熟的朋友,也都不約而同的停用了 FACEBOOK。現在看到這則新聞我才知道,原來對 FACEBOOK 的因私設定不滿的人還大有人在。也因為如此,網路上也有外掛的隱私設定軟體,不過對我來說,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使用 FACEBOOK。

不過,前陣子開心農場很火熱的時候,對遊戲一向很有好奇心的我就很想試看看,不過無奈不想開啟 FACEBOOK 帳號所以只好作罷。工作上有時也想利用 FACEBOOK 來加強社團活動的時候,也常常會遇到麻煩。現在只能等 FACEBOOK 改進後,再來考慮是否要回鍋使用 FACEBOOK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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